一、贷款担保人追偿担保人有效吗
贷款担保人为满足其担保职责所产生的债务积压状况下,有权利对其他担保人员发起追索程序,然而,如此操作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则得依实际情境而定。
通常而言,只要担保人员间没有事先就各自所应负担之债款比例达成任何形式上的协议,并且其所承担的债务超过了其原本应负的责任份额,那么该担保人员便具备向其他担保人员进行追索的合法权益。
二、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在借贷活动中,担保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形:即,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保证责任。
若相关当事方在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担保人和债务人为债务承担共同连带责任的,则该种情况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反之,若双方并未就此作出约定,则可视作一般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三、贷款担保人有年龄限制吗
贷款担保人的年龄限制是否存在? 依据相关
在法律明文禁止的情况下,满18周岁者即为完备的成年人,因此,担保人必须年满十八岁方可履行此项责任与义务。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
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一百三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当探讨贷款担保人追偿担保人是否有效时,我们知道这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多种情况。在某些情形下,如果一个担保人承担了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担保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有权向其他担保人进行追偿的。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担保合同的约定、实际代偿的证据等。同时,追偿的范围和程序也有明确的法律要求。那么,你是否作为担保人面临类似的情况,或者担心自己可能会遭遇这种追偿的风险呢?如果对于贷款担保人追偿的具体条件、范围或者程序还有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专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