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借条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未签署书面借据的款项同样可经由法律程序追讨回来。若借款方与出借方之间确实存在借款行为,即使在无书面借据的情况下,出借方依然有可能通过整合其他类型证据(例如转账纪录、目击者证言、录音录像等)来证实这一借款事宜的确立。假如借款方拒不履行还款责任,出借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恳请法院做出判决,要求借款方归还所欠债务。倘若法院裁定借款方应按时承担清偿义务,但借款方仍旧拒绝履约,出借方便可申请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自身权益得以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没有借条的欠债还能要回来吗
在未出具书面借条的情况下,借款方仍有权索回其所借之款项。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可根据借款协商过程中的短信往来记录、微信或其他在线聊天工具中的对话内容、电话录音资料、银行汇款凭证及证人证词等,作为追索债务的有效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明确规定,当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必须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确实存在的相关证据。
若当事人手中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并未明确记载债权人姓名,但持有上述凭证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然而,如果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身份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反驳意见,且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后认定原告并不具备债权人资格的,则该案将被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没有借条的诉讼时效怎么判
在没有书面借据的债务纠纷事例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通常定为三年。然而,在实践操作中有许多种情况需要考虑,这使得对诉讼时效起算点的确立变得相当复杂,我们必须要紧密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分析。一般而言,具体情况如下:如果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已经达成了还款协议并确立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将自该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反之,如果双方并未就还款期限做出约定,则诉讼时效
未签书面借据的款项可法律追讨。若借款事实存在,出借方可整合转账记录、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方不还款,出借方可诉诸法院,请求判决还款。若法院裁定还款而借款方仍不履行,出借方可申请强制执行,保障权益。